江歌母親起訴劉鑫案將擇期宣判,劉鑫方稱對江歌遇害不擔責引發(fā)關注,兩個人友誼是一場悲劇?

  4月15日,江歌媽媽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庭審結束,@中國新聞周刊 從庭審現(xiàn)場獲悉,審判長當庭宣布,鑒于本案雙方爭議較大,今天不作當庭宣判,案件將擇期宣判。據(jù)@城陽區(qū)法院 發(fā)布的庭審畫面,現(xiàn)場雙方爭議焦點為原告主張的侵權責任是否成立。辯論過程中,江秋蓮代理律師稱,被告的過錯行為,為陳世峰對江歌實施侵害行為提供了機會。被告劉暖曦(劉鑫方)的代理律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行為造成,責任應由陳世峰承擔,劉鑫在整個事件過程中并無任何過錯,依法不承擔責任。

  2016年11月,留學日本的女生江歌,在東京自己的住所門口被朋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2019年10月,江歌的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并索賠200余萬元。

  事件回顧: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在自己的租住地日本東京中野區(qū)公寓門口,突然遇害。作案者名叫陳世峰,是江歌朋友劉鑫的前男友。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年僅24歲的江歌不幸殞命,母親江秋蓮一直沒有從喪女之痛中走出來。案發(fā)之前,劉鑫與陳世峰發(fā)生感情糾葛,此后借住在江歌的住所,兇案發(fā)生時,劉鑫就在一門之隔的房屋里面。江歌母親江秋蓮反復考慮后,決定對劉鑫提起生命權相關的民事訴訟,包括200余萬元的賠償訴求。

  2019年10月,江秋蓮到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法院受理立案,并于2020年6月5日、11月20日召開兩次庭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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