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某與李某是高中同學,李某跟陸某借了6.5萬元,并寫下借條。除此以外,李某還以陸某名義在多家銀行貸款,共計17.8萬元。奇怪的是,3個多月后,借條上的字跡完全消失了。這是怎么回事?
法院供圖
2021年1月26日,記者從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
記者了解到,陸某與李某是高中同學,2019年12月李某以需要錢做生意為由,向陸某借錢6.5萬元,并承諾于2020年1月還款并支付利息。李某給陸某出具了一張手寫的借條,對借款事實進行確認,借條內(nèi)容字跡清晰。奇怪的是,3個多月后,借條上的字跡完全消失不見了。
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李某書寫借條時使用的應該是一種“字跡消失筆”,剛書寫時字跡清晰,隨著時間推移字跡會慢慢消失,消失的時間長短會受到環(huán)境溫度濕度的影響。
市場上常見的字跡消失筆大多半小時即字跡消失,常用于學生練字使用,李某使用的無疑是一種更為特殊的字跡消失筆。
幸運的是,陸某曾給該借條拍過照片,這張“神奇借條”的原貌得以呈現(xiàn)。
借款到期后,李某一直不還錢,陸某于是將他訴至法院。李某故意使用“字跡消失筆”書寫借條的行為涉嫌詐騙,此案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承辦法官表示,陸某與李某的案件提醒大家,借條書寫現(xiàn)場完成,不要離開視線,同時查驗書寫用筆,以防出現(xiàn)“借條消失”。
承辦法官表示,借條是一種借款合同的憑證,相當于簡化的借款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借貸關系。借條是我們生活中最常見最常用的法律文書之一,有一定的書寫規(guī)范。
為避免出現(xiàn)爭議,寫借條應注意以下六點:
寫清楚借款人與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寫清楚借款用途;寫清楚借款的利息,寫明確年利率或月利率;要有借款人本人的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張女士稱向多年老友借款80萬元后,老友身亡,為了要回錢,她把一眾繼承人告到法院??衫^承人否認借過錢,還拿出銀行憑證,稱自家“不差錢”。記者近日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wǎng)上獲悉,海淀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張女士的訴訟請求。
張女士稱,自己與鄧某是多年朋友,雙方家庭經(jīng)常往來,2013年3月,鄧某稱在外投資項目急需用錢,向自己借款80萬元,還承諾用一用就還。張女士出于朋友關系及對鄧某的信任,同意借款,并于當年3月12日通過銀行匯款打給鄧某80萬元??舌嚹辰杩詈?,一直以“項目正在投入”“用不了一兩年就能掙大錢”“項目掙了錢一定不會虧待朋友”等借口,屢屢搪塞張女士的催款。
2016年5月,張女士因孩子出國留學急需用錢,把鄧某訴至海淀法院要求還款,訴訟期間,鄧某去世,項某、鄧某某、淳某三人為鄧某的法定繼承人。因此,張女士要求三人承擔還款責任。
被告一方提出,張女士與鄧某之間的借貸關系壓根不成立。張女士僅提供一張銀行轉賬憑條,未提供任何借款合同、借條、欠條或還款日期等債權憑證來證明80萬元為借款。
項某還說,鄧某也沒有借款的必要性,并提供銀行憑證——張女士于2013年3月12日向鄧某匯款,而在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5月16日長達60多天的時間內(nèi),鄧某累積使用的款項不超過14萬元,因此可以證明沒有張女士所述的“急需用錢”的事實。
為更進一步證明自家不急需用錢,項某還打印了個人當期兩筆活期理財金,分別為168萬元和18萬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理財金未取。項某認為,多項證據(jù)都證明鄧某個人及家庭都不急需用錢,沒有借錢的必要。
那這80萬元到底是什么性質(zhì)呢?
被告方稱,這80萬元是張女士前夫與鄧某進行商業(yè)合作,而向鄧某支付的20%技術股費用和勞務費用,并提供了相應證據(jù)。
法院審理認為,從現(xiàn)有證據(jù)看,鄧某并無借貸必要,而且從鄧某與張女士前夫的交往密切程度看,如果有借貸需求,鄧某也不應向張女士提出,不符合常理。而從雙方合作內(nèi)容來看,匯款支付均發(fā)生在張女士與前夫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存在夫妻共同財產(chǎn)支付的可能性。據(jù)此,法院駁回了張女士的訴訟請求。
1.《借給同學6.5萬元 3個月后借條竟成了白紙 網(wǎng)友:防不勝防!》援引自互聯(lián)網(wǎng),旨在傳遞更多網(wǎng)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wǎng)站無關,侵刪請聯(lián)系頁腳下方聯(lián)系方式。
2.《借給同學6.5萬元 3個月后借條竟成了白紙 網(wǎng)友:防不勝防!》僅供讀者參考,本網(wǎng)站未對該內(nèi)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載時請保留本站內(nèi)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guoji/757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