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被舉報身家200億女法官獲刑18年 ”的報道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引發(fā)熱議。據(jù)媒體消息,2019年5月,一封長達47頁、近兩萬字的《聯(lián)合舉報控告書》引爆輿論,其中稱,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劉遠生夫婦“編織了一個巨大的商業(yè)帝國”,“數(shù)年來瘋狂攫取了巨額財產(chǎn)——保守估計200個億”。
今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宣判,張家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張家慧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查實,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家慧利用擔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guān)單位和個人在案件審理中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375萬元。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張家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為使其丈夫劉遠生實際控制的海南迪納斯投資有限公司少繳或不繳增容費,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該公司少繳納增容費4621萬余元。2001年6月,被告人張家慧夫婦虛構(gòu)幫助他人疏通關(guān)系減輕刑事處罰,騙取相關(guān)人員價值人民幣143萬余元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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