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新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在公安部統(tǒng)籌指揮下,廣東省公安廳組織廣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等市警方開展代號為“颶風2號”的地下錢莊系列案件集中收網行動,破獲案件20余宗,抓獲犯罪嫌疑人70余人,初步統(tǒng)計涉案金額達人民幣460余億元。
據廣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黃守應介紹,自2015年起,廣東省公安機關已連續(xù)3年部署打擊地下錢莊犯罪專項行動。不過,2016年以來,通過地下錢莊或者以虛假貿易手段騙購外匯、逃匯,以及通過其他非正常手段將資金轉出境外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fā)生。
為此,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注意加強與人民銀行、外匯管理、海關等部門的溝通協(xié)作,各成員單位齊心協(xié)力,密切配合,加大對商業(yè)銀行可疑資金交易、流動的監(jiān)管力度,不斷完善長效監(jiān)管制度,僅今年3月,公安機關就接到移送的相關可疑交易線索10多條。此外,省公安廳制定、完善了地下錢莊犯罪舉報獎勵制度,得到了群眾的積極響應,2016年發(fā)放獎勵金40萬元。
在嚴厲打擊的同時,廣東省公安機關還積極推動對口岸等重點區(qū)域的聯合整治。針對外匯領域違法犯罪較為突出的形勢,今年以來,廣東省公安廳部署深圳、珠海等市公安機關主動聯合當地外匯管理等部門,對當地口岸地區(qū)等重點部位開展聯合清理整治行動,大力整頓無外幣兌換資質的個體商戶非法買賣外匯的亂象,對尚達不到刑事追訴標準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加強警示震懾;對達到立案追訴標準的及時予以立案偵查、打擊處理。
典型案例
昔日珠寶商私兌外匯落網
去年下半年,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收到一條線索,反映宗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經過偵查,警方發(fā)現“大莊主”黃某某涉嫌從事非法買賣外匯,其名下實際操控50多個銀行賬戶,每日往來的資金流非常巨大。
經過連續(xù)數月偵查,專案組陸續(xù)掌握了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活動軌跡,并部署和制定了抓捕行動方案。在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的“颶風2號”地下錢莊系列案件收網行動中,專案組對查明的多個地下錢莊犯罪團伙進行統(tǒng)一收網,一舉抓獲了包括黃某某在內的10多名犯罪嫌疑人,破獲5宗地下錢莊案件,現場查獲涉案現金人民幣50余萬元、美元10多萬元、港幣3萬余元,以及手工記賬、銀行卡、存折、電子密碼器等作案工具,凍結涉案賬戶一批,初步統(tǒng)計涉案金額達人民幣50余億元。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交代,其初中畢業(yè)后獨自來到廣州打拼,后來開了一家經營珠寶批發(fā)的店鋪。因店鋪的主要客戶是外國人,黃某某經常要進行本外幣兌換。后來黃某某認識了一些地下錢莊經營者,認為地下錢莊業(yè)務來錢快。被不當利益蒙蔽了雙眼的黃某某決定鋌而走險,他利用珠寶批發(fā)店鋪作掩護,干起了非法買賣外匯的勾當,后來更干脆關閉了珠寶店,慫恿他妻子一起“全職”開展地下錢莊業(yè)務。
“黃某某主要賺取匯率差價,平均下來每月收入有一兩萬元,這種相對穩(wěn)定的收入,讓他放棄了原來的珠寶生意。”辦案民警說,黃某某從2013年開始“轉行”從事私兌外匯,到案發(fā)時為止,他一人涉案金額就高達10億元人民幣。
借“殼”從事虛假外貿騙匯
去年底,公安部向廣東省下發(fā)一條特大地下錢莊案相關線索,廣東省公安廳迅速部署深圳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經過初步偵查,警方發(fā)現該線索涉及的地下錢莊資金流向復雜、多種犯罪手法交織,涉案賬戶達3800余個,辦案難度很大。由于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一些涉案人員聞風而動,要么逃離案發(fā)地,要么將涉案公司關門注銷,進一步加大了偵查破案難度。
經過大量工作,警方發(fā)現一批還在活動的、疑似犯罪團伙掌握的境內空殼公司,并循線追蹤,先后發(fā)現了以林某某、陳某某等為首的兩個犯罪團伙組成的、以老鄉(xiāng)關系為紐帶的犯罪網絡。2012年至2015年,深圳市東某某貿易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業(yè),涉嫌利用其控制的50余賬戶,先后為北京、深圳等地的千余家企業(yè)非法支付結算人民幣,并采取虛構貿易背景、提供虛假單證等手段實施騙購外匯,再轉移至境外。這些團伙分工嚴謹,有專人負責開設空殼公司,有專人到銀行購匯并應對銀行查驗,有專人在境外負責取現、轉賬。
根據省公安廳“颶風2號”行動部署,深圳警方近期組織警力在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保稅區(qū)開展收網行動,經過24小時連續(xù)作戰(zhàn),成功偵破上述特大地下錢莊騙購外匯系列案,一舉搗毀犯罪窩點2個,抓獲涉案人員10余人,繳獲涉案電腦、手機、公司印章、銀行卡及賬冊等書證一大批,凍結賬戶銀行150余個,初步統(tǒng)計涉案賬戶資金流水達人民幣170余億元。
“錢莊家族”出獄后重操舊業(yè)
今年1月,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一條地下錢莊犯罪線索。通過調查,警方發(fā)現梁某某有非法為他人兌換外幣的重大嫌疑。
佛山警方通過大數據作戰(zhàn)方式,從100多條犯罪線索中逐條分析,初步鎖定梁某某兄妹等4名“梁家”地下錢莊案犯罪嫌疑人。專案組發(fā)現,上述犯罪嫌疑人以各自家庭為單位合伙經營地下錢莊,各個家庭之間既相對獨立,又互通有無,大肆為他人非法兌換外幣,賺取匯率差價。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梁某某的父親就已經開始從事地下錢莊活動,而且是帶著兒女一起干的?!鞭k案民警說,2001年梁某某及其父親、兄妹都被警方抓獲,后被法院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年多以后,梁家眾人陸續(xù)刑滿釋放,在梁父的指揮下,兄妹重操舊業(yè)。2014年,梁父去世后,兄妹三家時分時合開始了自己的“錢莊事業(yè)”。
近期,佛山警方組織市、區(qū)兩級公安機關對梁家地下錢莊案開展統(tǒng)一收網行動,搗毀地下錢莊窩點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現場查扣涉案資金人民幣20余萬元、港幣50余萬元,初步統(tǒng)計涉案金額達2億余元。
多次“套水” 涉案達8億元
去年,東莞警方破獲一宗地下錢莊案,發(fā)現該市石碣鎮(zhèn)黃某瓊涉嫌多次“套水”人民幣,涉案數額高達8億余元。
“所謂‘套水’,就是甲方將一筆正常的大額款項通過銀行轉賬給乙方,而乙方直接將現金給付甲方的形式?!鞭k案民警說,雖然這種換取現金的做法有別于信用卡套現,通常是合法的,但如此巨大的資金流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經偵查,警方發(fā)現黃某瓊僅為該市石碣鎮(zhèn)一名普通村民,無固定工作,而其銀行賬戶每天均有一兩百萬元的交易流水,其工作與資金流動狀況極為不符,有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的重大嫌疑。隨著偵查工作的不斷深入,警方發(fā)現黃某瓊膽大心細,利用多種手段開展犯罪活動:用不起眼的舊貨店閣樓作為辦公場所,安排不同人員在路邊接收支票,使用多個賬戶進行交易或轉賬。
3月上旬,經過縝密偵查和踩點摸排,東莞警方開展收網行動,抓獲黃某瓊、林某權等6名犯罪嫌疑人,繳獲非法買賣外匯相關賬冊一批,凍結資金折合人民幣700多萬元,初步統(tǒng)計涉案金額高達60億元。經審訊,黃某瓊等人供認其多年來從事非法買賣外匯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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