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24日,長春某網友發(fā)微博稱:“我是一名普通學生。今年夏天為了掙點生活費,沒有回家度假,在一家叫人民公社大鍋飯的餐館打工。我只工作了一個月,沒有簽勞動合同。直到開學,我辭職了,老板只給了我300元工資...我該怎么辦?”
大學生發(fā)微博求助
24日上午,記者聯(lián)系到了發(fā)微博的大學生小雪。記者了解到,小雪是吉林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學生,今年大三。假期她沒有回家,而是去了容光路和樂群街交叉口的“人民公社大鍋飯”飯店當暑期工。7月8日到8月10日,一共33天,老板答應給她月薪2200,酒店供食宿,主要工作是當服務員。
“我入職的時候跟老板說,我夏天只是兼職,開學就辭職。我老板同意了。期間150元的工資因為健康問題被扣了一次,應該能拿到2050元。8月10日,我辭職,告訴老板先預支300元車費。老板也同意了,讓我9月1號過來領剩下的工資。”小雪說,9月1日來領工資,卻被告知老板不在,拿不到工資?!?.1之后,我打電話給老板,沒接。我沒有回微信。我的工資是不是沒救了?”
老板:有事沒聯(lián)系小雪
24日上午,記者聯(lián)系了人民公社大鍋飯主人李先生。他說之前一直忙于家庭事務,沒有聯(lián)系過小雪。“我媽這個月身體有問題,我一直在老家,沒有回長春,手機也沒有及時回復。我在老家的時候聯(lián)系過小雪一次。我告訴她我手頭沒錢。我只好等我回長春再付錢給她。只看到她24號發(fā)給我的微信。沒想到她會發(fā)這個東西。微博上?!崩钕壬f。
24日上午,李先生通知小雪來酒店領工資。小雪有所顧忌:“他叫我告我。我發(fā)微博做了什么?”上午11點左右,小雪順利拿到了剩余的1750元工資,卻被李先生告知要起訴她?!八艺f一周內會收到律師函,因為我發(fā)微博,損害了酒店的聲譽?!?/p>
下午,記者與李先生溝通時,他說:“因為她發(fā)了微博,現(xiàn)在我們的訂餐電話不斷被人打來詢問此事。電話一直占線,原本想點菜的客人無法正常點菜。經濟損失誰來賠?”
律師聲明
當事人有權向媒體尋求幫助
吉林吉祥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波表示,如果勞動者因勞動爭議發(fā)生糾紛,他們有權向媒體、勞動部門、法院等機構尋求法律援助,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除非當事人歪曲事實,否則當事人依法行使權利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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