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道信記者李玲(Li Ling)在一分鐘內把記錄生活的vlog轉移到別人的平臺上,如何維權?短視頻可以構成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嗎?
8月15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對案件進行了解釋,法官提出對短視頻的版權保護符合當前的司法政策要求。
視頻的長短與獨創(chuàng)性的判定沒有必然聯系,有些視頻雖然不長,卻能較為完整地表達制作者的思想感情,具有成為作品的可能性。短視頻博主發(fā)現作品被搬運
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介紹,此前曾審結的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顯示,抖音短視頻用戶“ahua”自行設計并拍攝了一系列記錄自己日常生活的視頻上傳至抖音,其中包括本案權利視頻“紙飛豬”。
涉案短視頻的部分內容。圖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隨后,“ahua”發(fā)現快手短視頻用戶“學長花花”在快手平臺上傳的短視頻“紙飛豬”與其享有權利的視頻內容一致,該視頻播放量近650萬,點贊約51萬,評論超1萬,評論還存在“ahua終于來快手了!”等內容。
作為抖音短視頻運營方,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在獲得“ahua”授權后,將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認為快手賬號在快手平臺播放涉案視頻的行為侵害了自身就涉案短視頻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請求判決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介紹,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快手的行為侵害了抖音就“紙飛豬”錄像制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快手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決對涉案作品的作品類型認定予以改正,并提高了經濟賠額。
南都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fā)現,一審判賠被告快手賠償抖音經濟損失2000元。抖音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21年9月作出二審判決,予以支持抖音的部分上訴請求。
具體而言,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紙飛豬”短視頻符合著作權法關于作品獨創(chuàng)性的要求,構成類電作品。一審法院將涉案視頻認定為錄像制品系事實認定錯誤,予以糾正。
同時考慮到涉案視頻的時長較短,故判賠金額不宜過高,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綜合涉案視頻制作難度、視頻時長、侵權行為構成等因素,酌情確定賠償金額為2500元。
短視頻是否構成作品,關鍵看獨創(chuàng)性
以此案為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表示,視聽作品與錄像制品存在區(qū)別。視聽作品是指攝制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并且借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而錄像制品是對視聽作品以外的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連續(xù)相關形象、圖像的錄制品。
視聽作品強調對拍攝行為、角度、內容等具有獨特的選擇、安排與設計,體現制作者的個性化表達。錄像制品則強調對所錄制內容的客觀記錄,對錄制對象、時機或角度沒有個性化要求。
此外,視聽作品作者對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而錄像制品的權利人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僅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fā)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等權利。
相關的短視頻是否構成作品,關鍵在于判斷其獨創(chuàng)性。從客觀而言,視頻時間過短,有可能很難形成獨創(chuàng)性表達;但有些視頻雖然不長,卻能較為完整地表達制作者的思想感情,具備成為作品的可能性。
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介紹,在本案中,“紙飛豬”短視頻體現出了獨創(chuàng)性。該短視頻畫面為一名青年男子在居家過程中,通過動手折紙制作童年玩耍的“紙飛豬”,場景從工作臺面切換到陽臺、樓道、窗外,畫面經過剪切整合并配以解說及歡快的音樂。這構成一個有機統(tǒng)一的視聽整體,其中包含了制作者在拍攝、剪輯、配樂、解說、制作等多方面的智力勞動。雖然是在有限素材的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作,但其編排、選擇及呈現給觀眾的效果,體現了制作者的個性化表達。同時這個短視頻喚起了觀眾的共鳴,能帶給觀眾精神享受也是其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具體體現。
法官提示,生活記錄類短視頻雖然短小,但是同樣承載著作者本人的情感表達,應當合理認定其類型,予以有力保護。
1.《播放代碼錯誤1怎么回事啊?我來告訴你答案1分鐘短視頻算作品嗎?被人照搬咋辦?北京知產法院以案釋法》援引自互聯網,旨在傳遞更多網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侵刪請聯系頁腳下方聯系方式。
2.《播放代碼錯誤1怎么回事?。课襾砀嬖V你答案1分鐘短視頻算作品嗎?被人照搬咋辦?北京知產法院以案釋法》僅供讀者參考,本網站未對該內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載時請保留本站內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gl/3037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