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源反殺案細節(jié)公布 檢察機關激活“正當防衛(wèi)”沉睡條款
激活正當防衛(wèi)沉睡條款!最高檢公布淶源反殺案細節(jié)
3月12日,北京,晴空萬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報告中有一段文字,吸引了代表委員的目光——
媒體披露“昆山反殺案”后,指導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見,支持公安機關撤案,并作為正當防衛(wèi)典型案例公開發(fā)布;指導福州市檢察機關認定趙宇見義勇為致不法侵害人重傷屬正當防衛(wèi),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這一段短短的文字,竟讓現(xiàn)場爆發(fā)出兩次熱烈的掌聲!
3月1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新華社記者 燕雁 攝
報告中還有一段文字,也讓大家印象深刻——
“針對校園暴力發(fā)布案例,明確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無效,可以對正在施暴者進行正當防衛(wèi),不應視而不見、路過不管?!?/p>
校園欺凌常常釀成慘劇,未成年“熊孩子”欺凌弱小,成年人管還是不管?最高檢發(fā)布指導案例,為制止暴力的成年人撐腰!
正如最高檢檢委會副部級專委、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杰所說,“正當防衛(wèi)既可以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是為了保護他人的合法權益?!?/p>
2018年以來,從“昆山反殺案”到“趙宇見義勇為案”再到“淶源反殺案”,與“正當防衛(wèi)”相關的多個熱點案件,不斷觸動公眾神經(jīng),引發(fā)了空前的討論。
3月12日,最高檢辦公廳主任王松苗在央視出鏡解讀最高檢工作報告時提到,這三個案子最終被檢察機關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釋放出一個強烈的信號:就是要運用法治手段,讓正當防衛(wèi)“挺直腰桿”,該出手時就出手,不向違法讓半步。
飛來橫禍,能不能勇敢自衛(wèi)?
2018年8月27日晚21時35分,于海明絕不會想到一次輕微剮蹭,7秒內(nèi)“搶刀——連續(xù)捅刺——砍擊劉海龍5刀”的接連反轉(zhuǎn)劇情,讓命運拐了個彎。
監(jiān)控視頻被曝光后,“昆山反殺案”一時成為全網(wǎng)焦點,各方輿論撲面而來?!笆钦敺佬l(wèi)還是防衛(wèi)過當?”“是否需要賠償死者?”“是否會被判刑?”這些問題引發(fā)全民大討論。
為于海明打抱不平的同時,所有人都在等一個權威說法。
案發(fā)后,江蘇省昆山市檢察機關連夜提前介入,和公安機關一起對案件作出準確定性。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發(fā)布通報稱,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依法撤銷該案。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決定予以認可。
正當防衛(wèi),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對不正”,讓拐彎的命運重回軌道。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明確規(guī)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 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司法實踐通常稱這種正當防衛(wèi)為“特殊防衛(wèi)”。
檢察機關認為,于海明所做出的搶刀反擊行為,屬于情急下的正常反應,不能苛求他精準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衛(wèi)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該案入選最高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成為明確正當防衛(wèi)界限標準的典型案例。
有人說,于海明太幸運了??蛇@僅僅是一次幸運嗎?此案雖是個案,但反映的卻是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的普遍訴求。正義如約而至,這次“幸運”,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公平正義的同時,也為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邁出了堅實一步。
淶源反殺案細節(jié)公布
1.《淶源反殺案細節(jié)公布 檢察機關激活“正當防衛(wèi)”沉睡條款》援引自互聯(lián)網(wǎng),旨在傳遞更多網(wǎng)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wǎng)站無關,侵刪請聯(lián)系頁腳下方聯(lián)系方式。
2.《淶源反殺案細節(jié)公布 檢察機關激活“正當防衛(wèi)”沉睡條款》僅供讀者參考,本網(wǎng)站未對該內(nèi)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zhuǎn)載時請保留本站內(nèi)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fangchan/1453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