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3月16日報道,南京一女子投保后患癌索賠60萬遭拒,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3月,南京市民宓女士購買了兩份大病保險,合計60萬元的重大疾病險。2019年7月,在醫(yī)院被檢測出肺部毛玻璃結節(jié),一年后確診為肺癌。然而,當她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時,對方卻表示,合同中有免責條款,在180天等待期內發(fā)病,不能賠償,宓女士將其訴至法庭。法庭認為,保險公司沒有對免責條款進行釋明,且無證據表明其在180天內發(fā)病,最終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全額賠償。
因此,保險公司被判全額賠償。
同時,一些“眼尖”的網友發(fā)現,涉事公司疑為匯康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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