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石、陳、三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核心提示去年7月,一起綁架謀殺案引起了媒體和公眾的關注。據報道,為了勒索錢財,2008年10月14日,一犯罪團伙在平頂山市綁架了一名檢察院工作人員,強迫其強奸并勒死另一名女性人質,然后拍下照片放回原處。昨天上午9點,該案公開宣判。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庭長郭寶珍宣判后,將師、陳、三人押至刑場執(zhí)行死刑。根據省高級法院的最終裁決,涉案的八個犯罪團伙中的其余五名罪犯被判處12年至死緩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這起重大綁架殺人案的審判宣告結束。記者就此案采訪了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平頂山市公安局的許多細節(jié)。
1.《平頂山殺人案 平頂山市8名綁匪逼迫檢察院人員強奸殺害女人質3人獲死刑》援引自互聯網,旨在傳遞更多網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侵刪請聯系頁腳下方聯系方式。
2.《平頂山殺人案 平頂山市8名綁匪逼迫檢察院人員強奸殺害女人質3人獲死刑》僅供讀者參考,本網站未對該內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載時請保留本站內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caijing/871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