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溥儀留下了一本很有影響的書《我的前半生》。這本書被塑造成一部“回憶錄”,但實際上是一部“自省之書”。前半生寫在撫順戰(zhàn)犯管理處。孕育期是1951年到1954年,完成期是1957年到1959年。
在10年的蛻變過程中,溥儀寫下了很多不言而喻的材料,是《我的前半生》的雛形。因為被要求寫的目的是“揭露自己和偽滿的惡行”,這本書雖然有重要的史料價值,但不能完全作為史實來讀。
正如溥儀自己的打油詩所說:“自由是珍貴的,面子價更高。如果是為了生活,兩者都可以扔掉?!睘榱松?,為了生存,溥儀寫《我的前半生》難免要審時度勢。書中的內(nèi)容未必全是溥儀的真實想法和思想?!段业那鞍肷纷鳛殇邇x的“告白材料”,有著強烈的“囚徒生存心態(tài)”。在書中,他夸大了自己的罪行,把自己說得太難聽,只為了盡快出獄,重獲自由。
比如溥儀在書中自稱“頭號漢奸”,說他“公然走上這條卑劣的道路(指的是偽滿洲國當(dāng)權(quán))”,甚至罵自己“在我心里,東北20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3000萬人口,還不如‘陛下’重要!”
這些自省的話難免有討好主流求寬大的嫌疑。果然,溥儀在1959年12月4日寫完《我的前半生》后不久就出獄了,成了自由的普通公民。這不得不歸功于溥儀自稱的“漢奸一號”。
但溥儀言論中有一點是真的,那就是他不在乎清光復(fù)的后果,他愿意把東北乃至中國的利益賣給日本,唯一的目的就是保住自己的皇帝頭銜。
溥儀受日本侵略者之邀,在東北建立“新國家”。溥儀要求的前提是,這個“新國家”必須是“帝制”而不是“共和制”,他必須是“皇帝”而不是“總統(tǒng)”。日本之初都回答了,但是到了東北之后,溥儀被告知“新國家”的名字是滿洲國,由滿族、漢族、蒙古族、朝鮮族、日本(大和)五大民族組成。國家制度是“共和”,溥儀不是他夢寐以求的“皇帝”,而是“執(zhí)政”。更讓中國人無法接受的是,日本明確要求日本人在滿洲國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與中國人相同,可以擔(dān)任重要的國家官職。這樣就明顯把中國人當(dāng)傀儡了,日本人才是真正的幕后統(tǒng)治者。對此,溥儀自然心知肚明。
對于這些不合理的要求,溥儀一開始就拒絕了,他最不能接受的是國家體制的問題,因為他執(zhí)著的是重新進(jìn)入大寶,恢復(fù)清朝。但是俗話說得好,只有虛名沒有兵的溥儀,最后接受了日本提出的一切條件,心甘情愿地成為了侵略者的傀儡,成為了上面所說的“頭號漢奸”。
但溥儀也是有條件的,即“共和制”只能實行一年的過渡,一年后改為“帝制”,溥儀還是“皇帝”。如果只看這一點,溥儀是成功的,因為他確實很快把“滿洲國”變成了“滿洲國帝國”,他自己也成了“康德皇帝”。
溥儀作為清朝末代皇帝,為了滿足個人欲望,從清朝最低的生命安全到最高的光復(fù),淪為日本的傀儡。他到底算不算“頭號叛徒”?讀者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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