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3時許,北京市朝陽區(qū)南四環(huán)主干道十八里店南橋西側(cè),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從西向東行駛時,與前方一輛輪式自行車尾部接觸,起火。事故造成普通小客車兩名司機和乘客死亡,兩車受損。
視頻顯示,路人勸司機移車救人,叉車司機不予理會。之后suv前部起火,吞沒了全身,車內(nèi)兩人死亡。
在這方面,雖然叉車是追尾的,但他拒絕搬動汽車造成兩人死亡是否構(gòu)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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