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大眾網(wǎng)海報記者從張玉環(huán)律師成廣信處獲悉,張玉環(huán)在家人及律師成廣信、羅金壽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總額為人民幣22,343,129元。其中,國家賠償請求包括向請求人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10,171,564.5元;向賠償請求人支付侵犯健康權的賠償和100萬元的后續(xù)治療費;向賠償請求人支付精神損失費10,171,564.5元;向賠償請求人支付近27年來100萬元的合理平反費用(包括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這是由賠償請求人的近親屬多次前往北京、南昌等地反映情況和投訴、控告造成的)。同時要求在國家、省市媒體上公開向請求人道歉,恢復其名譽,以消除錯誤判斷的負面影響。
律師成廣信告訴大眾記者。com海報:“我們提交國家賠償申請后,江西省高級法院將聽取張玉環(huán)本人及其律師代理人對賠償方式、項目和金額的意見。兩個月內(nèi),江西高院將做出是否賠償?shù)臎Q定?!?/p>
2001年11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huán)死刑,緩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玉環(huán)提出了申訴。2019年3月,江西高院作出再審決定,對案件進行再審,2020年7月舉行公開審理。2020年8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審被告人張玉環(huán)故意殺人案再審公開宣判,撤銷原判,宣告張玉環(huán)無罪。在被拘留了9778天后,53歲的張玉環(huán)終于回到了家人身邊。此前,張玉環(huán)接受了公共網(wǎng)絡海報新聞關于國家賠償金額的獨家采訪。張玉環(huán)說:“就算我給1000萬,我還能拿回我27年的青春嗎?”這件事導致了我家人的死亡,老婆孩子的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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